《上海市防汛防臺應急響應規范》修訂 移動泵車Ⅲ級響應時駐點值守易積水點
發布時間:
2018-08-08
日前,上海市防汛指揮部公布了修訂后的《上海市防汛防臺應急響應規范》
日前,上海市防汛指揮部公布了修訂后的《上海市防汛防臺應急響應規范》(以下簡稱“《規范》”)。在Ⅲ級應急響應狀態時的“防御提示”中,該《規范》明確“移動泵車在各易積水點駐點值守,應急搶排”。 新民晚報記者查看《規范》發現,當區防汛指揮部進入Ⅲ級應急響應狀態時,區防汛指揮部領導要進入指揮崗位,做好人員撤離的準備,必要時組織撤離,組織開展防汛搶險和受災救助工作;同樣,街道、鄉鎮防汛責任人也要進入崗位,并根據防汛預案和上級指令,做好轄區人員應急撤離的各項準備、具體實施、受災救助等應急處置工作。 對于一些易積水點,《規范》也明確,在Ⅲ級應急響應狀態時,“移動泵車在各易積水點駐點值守,應急搶排”;而市容環衛清掃人員則提前進行道路排水口垃圾清撈作業,并做好降雨過程中進水口保潔工作。 據了解,新版《規范》在對上海防汛防臺應急管理繼續實施“藍、黃、橙、紅”四色預警和“Ⅳ、Ⅲ、Ⅱ、Ⅰ”四級響應的同時,對響應行動的啟動條件、發布權限、適用范圍等做了較大修改。市防汛辦有關方面負責人介紹,修定后的《規范》體現了防汛特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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